发布时间:2012-09-13
关于印发盐田区城市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盐府办[2012]2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驻盐各有关单位:
《盐田区城市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盐田区城市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迎大运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的基础上,以2017年举办第19届国际植物学大会为契机,在全市广泛开展“城市绿化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深圳城市绿化的生态化、人文化、精细化和均衡化水平,使深圳城市绿化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生态宜居城市。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绿化美化工作,通过城市绿化推动城市发展质量的再提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国际一流为目标,以自然生态山海环境为依托,以技术创新、品质提升为手段,实施精细化管理,建设具有浓郁海滨风情的低碳示范景观。到2020年,全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绿化覆盖率达到6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0%,建成各类公园55个以上,绿道总长度超过250公里。城区整体绿化要赶超或达到新加坡的绿化水平,实现新品质国际化精品生态花园城区战略目标,形成总体生态良好、满目青翠、花团锦簇、赏心悦目的绿化景观效果。
二、发展策略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夯实城市绿化作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地位,从现在到2020年,大力实施我区城市绿化的“生态化、人文化、精品化、均衡化”策略,进一步开展城市绿化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城市绿化由一般化向品质化转变,由粗放化向精细化转变,由速度化向效益化转变。
“生态化”—通过大幅度增加城市绿量,着力构建地带性、近自然的城市绿化生态系统,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
“人文化”—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着重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城市绿化空间,展示城市的优美、舒适、便利,表现对人性的关爱和尊重,给市民提供更多的绿色福利,提高民生幸福指数。
“精品化”—在绿化建设和管理中追求卓越,体现园林艺术的高品位、高品质,通过精心打造,精细管理,形成具有盐田特色的绿化质量品牌。
“均衡化”—克服薄弱环节,消除目前城市绿化建设中的“短板”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通过全面实施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实现全区绿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为实现总体目标,按照“早动手,分步走”原则推进各项工作。
启动阶段(2012年8月-2013年春节前)。区城管局完成全区绿化提升规划,对未来8年的绿化建设、提升形成有效指导;各责任单位完成一批示范项目,初步见到成效。
提升阶段(2013-2015年)。按照计划完成任务70%以上,黄土裸露现象彻底消除,城区绿化水平明显提升,花园城区初步建成。
巩固阶段(2016-2020年)。全面实现总体行动目标。
四、任务分工
重点实施5大提升计划10项工作任务。2012-2013年,完成33项具体建设任务。
通过规划建绿、植树添绿、见缝插绿,大幅提升城市绿量。
1.彻底消除黄土裸露。城区依托城市更新,见缝插绿,增加绿地。全面梳理和整治城市绿地,重点对城市道路、公路、“三不管”地段、黄土裸露地段进行整治,挖掘能够建绿插绿的土地资源,把空地、荒地和边坡地等建成绿地,全面消除黄土裸露。
到2020年,全区新增绿地面积0.3平方公里。
至2012年底,基本消除辖区黄土裸露现象。其中,重点实施市政绿化黄土裸露整治、裸露边坡整治两项任务。
责任单位:城中村黄土裸露整治由各街道办负责;物业小区、工业区、待建地、建筑工地等区域黄土裸露整治由各街道办负责督促地块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落实整治工作;边坡复绿由边坡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各街道办负责督促落实;其他地块黄土裸露整治由区城管局负责。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工务局,滨海规划国土局。
2.实施生态造林。全面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和林相改造工作,在高、快速路两侧,城区可视山体,海岸线等地段,重点种植花色美观、生态功能强的乡土绿化树种,营建多层次、多树种、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生态风景林,提高森林碳汇质量水平。
2012年完成12公里、2937亩(其中,封育管护91亩)生态景观林示范段的建设任务;2013年完成450亩的林相改造工作;到2015年,完成16公里、8230亩(其中,封育管护5107亩)生态景观林种植任务;2020年前,逐年开展林相改造,增加生态风景林面积。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各街道办。
(二)实施公园建改计划,提升公园品质。
在现有公园基础上,继续加快公园的建设和改造工作,构建以市民需求为导向的公园服务体系,为市民提供特色明显、景观良好、文化内涵丰富、服务功能完善的公园环境。至2015年,新建1个综合公园和2-3个社区公园,改造5-8个公园。2020年末,辖区公园总数量达到55个以上,实现市民出门<chsdate st="on" unitname="米" sourcevalue="500"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500米</chsdate>有社区公园,<chsdate st="on" unitname="公里" sourcevalue="2"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2公里</chsdate>内有市政公园,<chsdate st="on" unitname="公里" sourcevalue="3"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3公里</chsdate>内有森林(郊野公园)的建设目标。
3.加快新公园建设。到2020年,新建壹海城中央公园、体育公园、儿童公园3个综合公园和5-8个社区公园。
2012-2013年,重点实施壹海城中央公园和正坑体育公园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工务局、前期办,各街道办,滨海规划国土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
4.改造升级现有公园。城市综合公园突出“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思路,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同时,构建环境优美、生态自然、特色突出的景观;社区公园突出“以人为本、美观实用”的理念,注重绿地游憩空间的人性化设计以及休息座椅、儿童设施、健身器材等设施的配备,为周边市民提供游憩、健身、邻里交流的空间。
2012-2013年,重点实施东和法制主题文化公园、明珠人口计生主题文化公园改造和社区公园设施及绿化完善等3项任务。
责任单位:区依法治区办、卫人局、城管局,各街道办。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
(三)实施绿化升级计划,建设园林精品。
通过高端化的绿化规划设计、精细化的绿化建设和管养,进一步提升道路绿化档次。重点加快出入盐田区的交通主干道及出入境口岸、长途汽车站、高速公路、检查站、收费站等窗口门户地区、重要节点和重要路线沿线的绿化环境提升。
5.实施道路绿化提升。采取结构优化、效益优化和景观优化等手段,以本土树种为主,形成大尺度、高绿量、多物种、全覆盖的道路生态景观,增加精品和亮点。对新建市政道路全部按照高标准进行绿化配套建设,并每年实施1-2条(段)示范路段绿化景观改造提升。
到2020年,全区主次干道形成精品景观道路系统。
2012-2013年,重点实施海山路、盐港路、香径东街、香径南街、环碧路、明珠道绿化提升工程、盐田港翡翠岛项目外围路网配套绿化工程和周大福大厦周边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等8项任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工务局、前期办,盐田港集团。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各街道办,滨海规划国土局。
6.实施窗口门户地区绿化景观提升。到2020年,完成辖区全部出入境口岸、长途汽车站、高速公路、检查站、收费站等重要节点的绿化景观提升。
2012-2013年,重点实施梧桐山隧道口环境提升和中英街关口环境提升两项任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工务局、前期办。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各街道办。
(四)实施绿道完善计划,形成绿道系统。
在现有绿道基础上,加快海滨栈道、登山环道建设和绿道完善提升,绿道总长度达到250公里以上,连段成网,构筑完整先进的绿道系统和骑行空间。客观评价,全面检讨,研究确定公共自行车系统下一步的建设目标和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共自行车站点布置。通过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确保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正常有序,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周到、优质的服务。
7.实施绿道网建设完善。加快推进海滨栈道和登山环道的建设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提升建成绿道沿线设施。到2020年,形成以省立绿道为骨干、城市绿道为支撑、社区绿道为补充,结构合理、衔接有序、连通便捷、配套完善的绿道网络。
2012-2013年,重点实施辖区省立绿道完善提升、海滨栈道建设、三洲田—梧桐山登山环道建设和梧桐山盘山公路绿化改造等4项任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工务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东部交通运输局。
8.实施河流水系和滨海岸线绿地建设工程。加强沿河流水系和滨海岸线绿地保护和建设,体现盐田山城融合、滨海城市的特色风貌。改造升级盐田河、沙头角河沿岸景观,形成沿河带状公园。
到2020年,建设揹仔角海岸公园。
2012-2013年,重点实施盐田河道修复提升工程和沙头角河中英街段沿岸景观提升工程两项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水务局、城管局、工务局、前期办。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
(五)实施立体绿化计划,形成特色景观。
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新建的人行天桥配套建设花池、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增加绿化层次;已建的人行天桥,因地制宜地推进人行天桥绿化美化。新建的立交桥根据桥体结构设置中央绿化分隔带、花池、给排水等基础条件,营造优美的桥体绿化;已建的立交桥因地制宜地推进立体绿化。道路沿线挡土墙、围墙采用绿化遮挡等方式进行绿化美化。逐步开展屋顶绿化。鼓励和引导业主开展阳台绿化、窗台挂花和屋顶绿化,多渠道拓展城市绿化空间,增加城市绿量。
9.实施市政设施立体绿化。充分利用围墙、立交桥、人行天桥,采取天桥挂绿、立交穿绿和沿街围墙、挡土墙缀绿等方式,大力发展立体绿化,大幅度增加三维可视绿量,营造花团锦簇的凌空风景线。
到2020年,力争全区范围内人行天桥挂绿,全部立交桥披上绿装,沿街围墙和挡土墙完成绿化美化。
2012-2013年,重点实施深盐路人行天桥美化和深盐路、梧桐路围墙、挡土墙绿化。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工务局、前期办,各街道办,东部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
10.开展商业街区和屋顶绿化。利用商业街区沿街建筑立面,采取地面摆种植物和沿街建筑立面挂花、阳台增绿等方式,扩展城市绿化空间,大力实施住宅区围墙透绿,形成满街皆绿、满目皆景的商业街区绿化景观效果。逐步开展屋顶绿化,拓展绿化空间,增加绿量;属于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屋顶绿化。
到2020年,力争全区范围内建成10条花园式商业街道,中心城区屋顶绿化率达到5%。
2012-2013年,重点实施商业街区美化和屋顶绿化试点任务,区城管局选择一条商业街进行美化试点,各街道办选择一座建筑开展屋顶绿化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物管中心,各街道办。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城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市绿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负责对本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局长兼任。
(二)逐步提高绿化管养标准。参照市财政部门的绿地养护指导单价,对辖区内的道路绿化、绿道进行整合,按市政绿化管理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将精细化的管理要求落实到每一处绿地。区财政局要及时核实调整相应管养经费,保障绿化养护的投入。
(三)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区城管局要结合全区绿地、公园、风景区、绿道、物业小区等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督考核办法。设立“城市绿化奖”,区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每年对绿化精品项目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进行评比奖励。
(四)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渠道。创新建设运营运作方式,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绿化建设,拓宽筹资渠道,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城市绿化政策体系。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绿、认建认养绿地、营造纪念林等各种形式的绿化资金筹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绿化提升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街道、部门、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区城管局负责总体方案的统筹实施和协调指导,督促落实工作任务。各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排出计划表,将工作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各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二)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和森林家园等创建活动,拓宽公众参与城市绿化发展的渠道,完善公众参与城市绿化发展的机制。宣传部门要将城市绿化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以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为主线,组织新闻媒体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宣传绿化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绿化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关注、全社会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为做好宣传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报送绿化提升相关资料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调。各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区发改、住建、财政、审计、规划等职能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全力支持行动计划的开展。各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全面推进,高起点、高标准开展绿化提升设计、建设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同时,区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节约、廉洁使用。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四)加强督查督办。区监察局要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实施效能监察,将各单位开展城市绿化提升行动的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提前和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责成该单位向区政府作出书面说明。通过建立督查制度,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和报道,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加强后续管理。城市绿化提升行动工作结束后,要明确各类绿地管理主体和职责,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巩固提升效果。要探索建立森林公安与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联合执法模式,以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为依据,严厉打击破坏城市绿化的不法行为,积极查处非法砍伐、偷盗古树名木和珍稀植物等违法行为,将绿化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相关法规: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